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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中意财长对话联合成果声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背景下,第二次中意财长对话于2020年11月11日以视频形式举行,中国财政部部长刘昆与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部长瓜尔蒂耶里共同主持,两国高级别官员参加对话。为进一步深化中意经济财金合作,双方就抗击疫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全球经济治理合作、财金合作等领域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1、双方将在必要情况下,持续利用一切可用的政策工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经济和金融冲击。双方重申将致力于通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增进在共同关心的经济金融问题上的沟通与合作,深化和拓展双边经济财金关系。双方还将共同努力,支持全球经济快速、稳健复苏,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

  2、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意双方在抗疫方面开展了良好合作。双方愿继续推动多边合作,包括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挥关键作用,维护地区和全球卫生安全与合作,并支持其他多边机制,以确保诊断、药物和疫苗在全球范围内公平可及。

  二、全球经济治理合作 

  3、中方支持意大利接任2021年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欢迎其将G20政策议程向“更具可持续性和包容性的复苏”方向进行调整,并致力于做好未来危机防范和尾部风险应对,特别是健康和气候变化领域危机应对。

  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加强在G20框架下的沟通协调,积极落实《G20行动计划》及其更新版本,推进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国际金融架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以及国际税收规则现代化等领域合作,巩固G20作为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的作用。中方欢迎意方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关注创新和数字化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方面的作用。双方重申关于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巩固抗疫成果的有关承诺。

  4、中意双方欢迎G20在落实缓债倡议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支持G20延长缓债期限的决定,并鼓励该倡议的有效落实。双方忆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G)就加强债务数据质量和一致性,完善债务披露进程的建议所做的持续性工作,并期待在此领域做出进一步努力。此外,双方欢迎G20就“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原则达成一致,期待G20成员国视国内批准程序情况核准共同框架。双方重申巴黎俱乐部作为官方双边债务重组的主要国际论坛的作用,支持巴黎俱乐部在主权债务问题方面的工作。

  双方鼓励多边开发银行进一步采取共同努力支持缓债倡议,包括通过在缓债期间以及缓债延长期内向符合缓债倡议资格的国家提供净资金流入。双方期待IMF准备一份关于未来几年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外部融资需求和可持续融资方法的分析报告,并期待世界银行加快行动,通过运用新型工具动员私人资金进入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同时,双方强烈鼓励私人债权人在符合资格国家提出请求时以可比方式参与缓债倡议。

  5、双方支持一个强有力的、以份额为基础的、资源充足的IMF在全球金融安全网中发挥核心作用。双方支持IMF继续开展第16次份额总检查,以确保份额在IMF资源中的首要地位,这将使有活力的经济体的份额根据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相应增加。双方欢迎探讨关于发挥特别提款权(SDR)作用的选项,包括普遍增发SDR,以帮助成员国应对新冠疫情,以及扩大SDR的使用。

  6、双方将在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框架下深化合作,推动其完善治理体系,提高其在不断变化世界中的代表性。

  7、双方坚定支持以规则为基础,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下简称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坚决反对保护主义。双方重申将致力于保持市场开放,保障自由、非歧视、透明和稳定的贸易和投资环境。

  双方将继续通过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就世贸组织改革开展合作,提高其权威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双方致力于维护世贸组织两级审理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

  8、意方支持中欧投资协定(BIT)谈判加速,并支持中国尽快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中方将继续与各GPA参加方开展谈判,并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快谈判进程。

  9、双方欢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以下简称亚投行)取得的重要进展,包括建立新冠肺炎危机恢复基金,并重申对亚投行共同愿景的承诺,同意在亚投行框架下加强全方位合作与伙伴关系。双方同意将在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框架下加强合作,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三、财金领域合作 

  10、双方将围绕两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发,重点就相关政策实践,探讨开展联合研究项目的可能性。双方还将利用公共和私人机构两方面经验,继续围绕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性的影响加强交流,及时分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适度充足的养老金。

  11、双方将致力于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开放。

  意方欢迎中方金融服务业开放举措,包括取消寿险、期货、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扩大经营范围,并放宽其他机构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意方欢迎中方逐步向外资投资者开放期货市场。意方欢迎中方向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全资子公司青岛意才授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中方欢迎意大利存贷款银行(CDP)于2019年8月发行10亿元熊猫债,并欢迎意才申请在青岛市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在此基础上,中方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意大利金融机构和企业来华投资展业,包括参与境内私募股权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发行熊猫债等,进一步增强意资机构在中国保险、银行和证券领域的参与度。

  12、双方同意在金融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将在适用的监管框架下,为对方符合条件的银行开展业务提供便利。

  意方欢迎中方在银行业优化监管规则和简化行政许可流程方面做出的努力。尤其是,意方欢迎中方修订外资银行分行流动性比例监管要求,在计算时将集团内资金按实际期限计入。

  双方欢迎在疫情影响过后就金融和审慎监管领域加强技术性沟通,并成立联合专家组,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就两国金融机构(如银行、银行集团、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有关问题推动合作。

  双方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对方国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边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并启动双边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磋商。

  13、双方愿继续推动金融市场合作以支持两国产业发展。

  双方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与意大利裕信银行在首次财长对话中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框架下开展信贷合作。作为支持中国对外经贸投资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银行之一,中国进出口银行将继续积极推动中意金融领域合作,服务中意、中欧经贸往来。

  14、双方将继续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包括在“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框架下开展合作。双方将鼓励两国金融机构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15、双方将加强合作,推动金融科技持续健康发展。中方欢迎意大利银行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申请接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

  16、双方欢迎中国工商银行与意大利裕信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二者在两国间交易银行业务、跨境人民币业务、债务和资本市场、金融市场、资产管理和兼并收购等领域的合作。

  17、双方愿依照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开展合作,探索“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对接的可能性,并合作寻求深化务实项目合作的机会。

  18、双方将积极探讨支持第三方市场合作的选项。中方邀请意方考虑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19、双方同意进行建设性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对方企业在本国投资展业创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营商环境,维护全球供应链,实现两国互利共赢。

  20、双方期待在意大利举办第三次中意财长对话。

  附:第二次中意财长对话联合成果声明(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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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2日